按照《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磐石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吉林市公安局和省公安厅核准备案,磐石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 磐石市公安局此次招聘的辅警,是指为公安机关日常工作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 二、招聘计划 磐石市公安局共计划招聘辅警40名,岗位设置如下:法制大队21人、情指中心3人、东宁派出所4人、河南派出所3人、开发区派出所2人、福安派出所2人、明城派出所1人、烟筒山派出所1人、红旗岭派出所1人、吉昌派出所1人、石咀派出所1人。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辅警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 3.吉林省磐石市域内户口的退役军人; 4. 男性,18周岁至35周岁(1986年1月14日至2004年1月14日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月14日(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5.本次招聘需要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不设专业限制;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心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3.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的人员;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往年应聘辅警后自行放弃岗位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1.磐石市公安局现任辅警(不含一村一辅警); 12.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回避情形: 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报考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单位。 四、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领取《准考证》等工作均采取由应聘本人到现场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磐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及相关官方媒体向全市退役军人公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2年1月17日8:30开始至2022年1月21日16:30结束(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 吉林省磐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磐石市阜康大路333号)。 3、报名方式 采取预先网上(邮箱及密码)下载表格填报打印,再到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程序 现场报名前,考生要登录psfj2021@126.com邮箱(登录密码:Abcd1234),在文件中心临时存储内下载:1《磐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2《磐石市公安局警辅人员政审表》、3《磐石市公安局招聘警辅人员准考证》、4《磐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生承诺书》、5《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6《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7《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上述文件按项目填报相关内容并打印纸质版,在现场报名时提交。 相关说明: (1)要粘贴6个月内蓝底免冠彩色小二寸证件照片。 (2)《磐石市公安局警辅人员政审表》红字部分无需填写(由派出所政审时填写),填写后要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并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完成政审。 (3)所有表单内的“本人签名”项均要由申报人本人亲自手写。 (4)准考证打印后,在报名时需经工作人员填写“准考证号”并在考生照片处加盖磐石市公安局政治工作室公章后返还方可生效。 (5)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但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6)现场报名同时需提供的相关材料: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需要到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高中学历需要提供本人档案中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卡)、退役士兵证或退役士官证、个人银行征信报告,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工作人员审原件后返还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一旦上交后不再退还。 (7)考生报名后要统一加入磐石市退役军人考生群,涉及之后招聘各类事项均在考生群中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得到通知的,由相关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三)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 工作人员将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审查发现报名信息真实性存在异议的,须由报名人员提供送审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始终。考生应当诚信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经查实后,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录诚信档案,报上级公安机关辅警管理部门备案,5年内不得报考公安辅警。 五、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体能测试、面试和笔试 (一)体能测试。由市公安局组织,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配合开展体能测试,测试内容参照2021年公安院校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标准统一为4分35秒内。体能测试为资格性考试,不计分,不达标的视为不合格,不再进入招聘工作下一环节。 (二)面试。面试内容为随机朗读一段由考官提供的文字稿件。面试为资格性考试,不计分,头面部有秃顶、光头、胎记、疤痕等明显记号的,语言功能存在障碍的视为不合格,不再进入招聘工作下一环节。 (三)笔试。由市公安局组织,考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场地在笔试前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及录用 (一)体检。由市公安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 (二)考察。由市公安局组织,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的相关规定进行。 (三)公示。市公安局根据考生的考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招聘名单,并通过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录用。按照报告岗位的招聘数,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用。进入录用范围的人员在后期资格复审和体检中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相关待遇 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人员,与磐石市公安局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拟聘用人员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内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聘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合同期满时,由聘用单位视工作需要、个人日常工作表现和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 辅警工资待遇由磐石市财政解决,标准执行为:按规定予以缴纳“五险一金”(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在工资中代缴。个人工资扣除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后实领2200元(按当前计费标准工资总额为2727.41元/月),首年配发每人1500元的辅警服装。 八、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一)考生报名前要持有3日内核酸检测证明,不能出具证明的不能入场;报名同时要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15日内不得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报名后直至应聘结束前,不得离开磐石市辖区,日常活动须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体能测评、面试、笔试前均检验健康码和行程码,违反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生报名前应最低完成一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以“吉事办”小程序显示为准。 (三)考生在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当天,考生要全程服从管理,按要求主动测量体温,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凡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能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 (四)考生须在报名时同时签订并提供《笔试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笔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确保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考试前14天均无出入境、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无与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如有隐瞒,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疫情防控造成影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九、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接受公开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32-65252219(磐石市公安局督察大队) 磐石市公安局 磐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月14日 |